《佛山市三水区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中期监测评估报告

发布单位:三水区妇女联合会  发表时间:2007-08-29 00:00:00  【字号: 】 

《佛山市三水区儿童发展规划

(2001—2010年)》中期监测评估报告

 

      在新世纪,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直接影响着人类素质的提高。为进一步优化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条件,全面促进儿童事业健康成长,根据《佛山市三水区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儿童发展规划》),区委、区政府把促进儿童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儿童发展规划》实施五年来,在优化儿童生长环境、保障儿童基本权利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全区儿童事业有了较大的发展。

       一、实施《儿童发展规划》的外部环境

      “十五”期间,区委、区政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强区、教育强区、科技强区”的发展战略,不断推进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向前发展。2005年,全区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8.08亿元,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达40110元,折合将近5000美元,五年中平均每年增长18.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30元,五年中平均每年增长5.7%;地方财政收入10.71亿元,五年平均增长15.8%。随着综合经济实力的增强,政府加大对教育事业、卫生保健事业的投入,2005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3.71亿元、卫生经费0.56亿元、妇幼保健经费118万元、防治防疫经费255万元、计划生育事业费1038万元,五年中平均每年增长率分别为11.3%、24.1%、8.1%、29.9%和25.7%,为我区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条件和外部环境。

       二、《儿童发展规划》可量化指标达标情况

     《儿童发展规划》实施五年来,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儿童发展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儿童发展规划》各项目标已经基本实现,儿童教育得到普及,健康得到保障,生存和发展条件有了明显改善,生存质量显著提高。

      到2005年底,我区《儿童发展规划》提出的四个方面、27项省重点监测可量化指标中,有24项已经达到或超过中期目标水平,达标率为88.8%,其中达到2010年终期目标的有18项。有3项尚未达标,分别为儿童保健管理率、合格碘盐食用率、城镇污水处理率。

       三、《儿童发展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一)儿童与健康。

      儿童健康与儿童生存直接相关,是儿童发展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部分,儿童与健康领域的总目标是改善儿童卫生保健服务,全面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出生人口素质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降低婴儿孕产妇死亡率,我区全面启动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2000年以来全区婚前医学检查率从98.1%逐步提高到2003年的100%;2005年出生缺陷发生率为万分之50,比2000年下降了23%。

      2、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儿童死亡率。我区妇幼保健工作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妇幼卫生工作取得较大成绩,母婴安全相关指标逐年提高。2005年全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6.2%,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9.8%,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和非住院分娩中消毒接生率均为100%,均达到《儿童发展规划》的要求。与2000年相比,婴儿死亡率由9.1‰下降到4.73‰,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12.5‰下降到6.5‰,孕产妇死亡率由30.4/10万下降为零,三个死亡率指标都提前达到了《儿童发展规划》终期目标要求。

     3、提高儿童免疫水平。五年来,卫生部门积极推行计划免疫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增加硬件投入,加强软件建设,卡介苗、脊灰、百白破、麻疹疫苗接种率分别为99.55%、98.72%、99.16%和97.83%,四苗全程接种率达97.6%,均大幅度超过了佛山市所要求的终期目标要求。

      4、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儿童营养状况通常通过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患病率来反映儿童生长发育健康状况。2000年以来,我区5岁以下儿童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由2000年的2.1%下降到2005年的1.3%,降幅达38.1%,低出生体重发生率由4.7%下降为3.1%,降幅为34%,0—4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为94.5%。中小学生《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率达98.5%,超过佛山市终期目标标准3.5个百分点。

      (二)儿童与教育。

      教育是推动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保障每个儿童受教育的权利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责任,儿童与教育领域的总目标是整体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

      1、发展儿童早期教育,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五年来,教育部门进一步理顺学前教育体制,通过明确发展目标、优化投资渠道、强化行政管理、抓好队伍建设、注重保教质量等一系列措施,学前教育事业得到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目前,全区有各类学校77所,其中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所,公办中学16所(高中3所、初中13所),公办小学55所,外来工子弟学校4所,在校中小学生70526人;有幼儿园51所,在园幼儿为12590人;另有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1个;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43家,年培训达4.5万人次。2005年全区3-6岁儿童入园率达到90.3%,小学适龄学童入学率和小学毕业生升学率均为100%,初中毛入学率和三年巩固率分别为113.8%和98.9%,小学和初中辍学率分别为0和0.34%。特殊教育已纳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总体规划中,“三残”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2、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五年来,区政府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建设,增加高中优质学位,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目前我区三所高中都是省一级学校,每年提供高中学位3456个,基本满足社会需求,实现了普通高中的优质教育。200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7.3%,基本普及了高中阶段教育,高中毛入学率为91.39%。

      3、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家庭教育是孩子整个成长过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父母的言传身教至关重要,家长学校是指导家长正确运用家庭教育知识和技能的最直接活动场所。2005年,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共有家长学校116所,家长学校达标率为100%。家长受家教指导率逐年上升,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知晓率达到95%,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三)儿童与法律保护。

      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儿童与法律保护领域的总目标是完善儿童法律保障机制,全面保障儿童合法权益。

      2005年,我区在实施儿童发展纲要、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方面有了新的进展。一是加强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教育保护,通过多种渠道举办各种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服务,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儿童、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素质和能力。二是各级公、检、法、司部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打击侵害儿童权益犯罪活动的力度,建立和完善专门维权机构,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有力地维护了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儿童与环境。

      儿童的生存环境既包括了社会环境,也包括了生活环境,儿童与环境领域的总目标是优化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推行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到2005年,全区农村改水受益率达99.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99.4%,分别比2000年提高0.4和8.3个百分点,农村享有安全饮用水人口覆盖率为99.5%,基本达到2010年终期目标要求。

      完善保护困境中儿童的社会保障机制,区福利中心设置有弃婴(孤儿)服务部,现收养弃婴残童27人。儿童文化环境逐步完善,全区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为100%,区文化馆、少年宫积极开展少儿艺术培训活动,积极协助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第二课堂的艺术教育,有效地推动了全区少儿文艺活动的开展。

     儿童校外活动空间有较大的发展,建设和市政部门在城市建设、旧城改造和住宅小区建设中注重配套建设小区公园,为广大儿童提供了较广阔的活动空间。2005年我区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1.4平方米,人均公共体育场所面积2.33平方米,分别比2000年增加了2.95和0.57平方米。

      四、成绩与经验

     (一)加强管理,切实抓好儿童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始终将儿童卫生保健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召开工作例会和情况通报会、举办业务培训班等形式,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政府反映本地区卫生保健发展的情况,积极争取政府从政策保障、经费投入、机构建设和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以确保各项指标的落实。抓好了高危妊娠管理,制定了质量考核方案,加强督导检查和业务培训,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及工作制度。规范了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加强对辖区内托幼机构特别是社会力量办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把好卫生保健的准入标准,开展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评审。按4:2:1要求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早期筛查缺陷儿,早期干预和诊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出台了《三水区流动人口孕产妇、0-6岁儿童保健管理方案》,建立了以居住地为主的妇幼保健管理模式,将流动人口的妇幼保健纳入流入地社区进行管理。加强计划免疫管理,执行《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学校、托幼机构新生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确保计划免疫接种率。贯彻实施《佛山市三水区民营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三水区民营医院管理评价标准(试行)》、《佛山市三水区民营医疗机构综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定期督导评价考核,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民营医疗机构经营行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强化妇幼保健职能。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我区儿童卫生保健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

     (二)积极推进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卫生保障水平。

      我区的居民医保始于2003年5月,经过两年多的动作,形成“政府部门监管,专业机构动作”的管理模式,特色鲜明,呈现出政府满意、群众接受、保险公司认同、医疗机构欢迎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探索了一条新路。2004年被评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示范区,并被推荐到卫生部作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示范区。2005年全区28.29 万人参保,参保率96%,综合赔付率从2003年的21.98%提高到2005年的41.84%,使困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三)全面整合教育资源,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新格局。

       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是优化教育资源,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基础工程。2003年,区政府制定了《关于2003年农村中小学教育结构布局调整和经费补给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我区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决定》两个文件,从政策和资金上确保了全区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总体规划的实施。两年多来,我们按照“抓好规划,选定试点,分步实施”的原则,使布局调整工作规范、有序、高效、稳妥地进行。近三年,我们撤并了农村中小学55所。全面推进普通高中优质教育,2003年区委、区政府作出了《关于加快发展我区优质普通高中教育的决定》,极具前瞻性地按全国一千所示范性高中的标准对三水中学高中部进行了重新规划建设,新校区占地16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3000平方米,投资约1.2亿元;另外,2004年区政府在中心城区用地紧张的情况下,决策性地把原区电大的20亩校园调给华侨中学,同时投入4300万元按照全国一千所示范性高中的标准对华侨中学进行扩建改造,改造后的华侨中学校园面积由106672平方米扩增到120006平方米;此外还对区实验中学进行扩建,撤销了初中,改为完全高中。通过布局调整,实现了中小学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有效地促进了我区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

     (四)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形成多元办学模式。

      近几年来,我区认真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政府从政策扶持、土地使用、校舍设备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民办教育投入近1520万元。2005年我区有民办幼儿园51所,幼儿教育初步形成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多种形式并存的学前教育格局;民办学校从1999年的1所增至现在4所,在校学生2874人,学校的规模、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学校的管理等方面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民办教育的发展较好地解决了外来工子女的读书问题,保证了非本区户籍人口的义务教育,解除了外来工的后顾之忧,稳定了本地区的社会环境。

       五、主要问题

      一是城乡差别问题导致儿童各项事业的发展不均衡。农村的社会环境、卫生环境、教育资源、医疗设施配置等与城市存在着差异,人才资源、管理水平也存在一定弱势,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区儿童各项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是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工作仍很艰巨。2005年我区孕产妇死亡率虽然为零,但从过去五年数据来看存在着极为不稳定态势,少部分贫困人口和流动人口孕产妇没有进行系统的保健和住院分娩,得不到有效的监护与治疗,是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我区出生率较低,只要有一例孕产妇死亡,该指标就达不到《儿童发展规划》要求。

      三是婚前检查由“必须”改为“自愿”,对我区婴儿出生缺陷的发生产生很大影响。这两年我区中孕引产个案中出生缺陷发生率较往年明显升高,畸形类型包括无脑儿、脑积水、唇腭裂、内脏外翻、唐氏综合症、重型地中海贫血、新生儿先天梅毒等,经调查这类婴儿父母在结婚时均无进行婚前医学检查。

      四是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有所下降。《儿童发展规划》执行五年来儿童系统管理率在前期徘徊不升,后期有较明显下降。2000年—2005年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由93.4%下降为84.8%,五年中降低了8.6个百分点。管理率明显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转制的医院不重视保健工作,管理工作未能落到实处。

      五是早期教育普及率还未达到要求。我区3-6岁儿童入园率逐年上升,但2005年只有90.3%,超过了广东省2010年目标10.3个百分点,但与佛山市95%的终期目标仍有一段距离,主要原因是部分家长对儿童早期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一些贫困家庭和外来人口家庭也不愿意把钱花在儿童的早期教育上。

      六是流动儿童的教育与卫生保健工作有待规范化管理。随着我区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外来流动人口规模也日趋庞大,给《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带来新的问题。流动人口管理日益艰巨,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保健、儿童教育、儿童卫生保健、计划免疫工作等所面临的新问题,还需要各职能部门进一步探讨,制定行之有效的科学系统管理办法。

      六、思路与对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行为,继续推进儿童事业发展。

    《儿童发展规划》给我区儿童事业的发展制定了新的目标和方向,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推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证,改善硬件设施,强化部门职能分解,推进儿童事业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在实施《儿童发展规划》过程中,要针对规划尚未达标的指标及重点、难点问题,各职能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二)以农村为重点,加强卫生保健和基础教育工作。

      始终把农村卫生保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实施向农村卫生倾斜的政策,以初级卫生保健为龙头,加强基础建设、妇幼卫生、改水改厕等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加强和规范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加强产科建设和质量管理,继续大力推行住院分娩,建立健全婚前保健、产科质量检查、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孕产妇与婴幼儿保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妇女儿童两个系统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量化质控体系。大力提高农村基础教育水平,在完善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同时,要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教育设施和师资水平的配置,通过政府投入、社会捐助、学校交流等形式,实现城乡教育资源共享,为农村儿童提供优质教育服务,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化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提高人口出生质量。

      依法规范管理,提高妇幼保健质量。要加强对妇幼卫生工作的领导,在人、财、物的投入和政策方面给予切实的支持,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提倡资源共享,加快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特别是要加大对优生优育、婚前医学检查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完善围产期保健和优生遗传咨询工作,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等措施预防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进一步加强卫生与计生部门的联系,实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切实做好妇科病的普查普治工作,提高广大妇女的健康水平。加强乡镇卫生院产、儿科建设,完善急救设备的配置,强化医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综合服务素质和应急反应能力,对高危孕产妇、高危新生儿实行追踪监护和治疗,力求把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最低。

      (四)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的管理制度,巩固《儿童发展规划》各项指标成果。

      要针对大量流动人口的涌入,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流动人口中孕产妇、少年儿童的管理,努力消灭监测难点。一是加强对流动人口孕产妇的管理,并将其纳入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孕产妇管理系统,在流动人口聚居的重点社区建立流动育龄妇女和婴幼儿登记制度,在医疗保健机构设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婴幼儿保健手册,以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婴幼儿保健服务,努力减少孕产妇死亡率。二是加强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卫生的监测和管理,建立流动儿童就学登记和计划免疫登记制度,将其纳入各级义务教育和计划免疫范畴,使他们与本地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三是加强对流动人口以及特定群体的疾病监测,预防和控制各种疾病的传播扩散。

      (五)宣传与教育相结合,共同构建儿童保护网络。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责任和意识,使“儿童优先”成为社会共识。各级学校要把儿童纪律教育、法律教育和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议程,增强儿童法律意识,提高儿童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及时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模式,形成全社会关心、爱护儿童的良好风气,全面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六)加强监测统计工作,更准、更快、更好地服务于儿童发展规划。

      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儿童发展规划》各项指标的日常监测评估,建立部门常规性监测评估制度,对照《儿童发展规划》终期目标,针对本部门所负责的相关工作经常性地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儿童发展规划》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实施《儿童发展规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此外,要加强对基层乡镇的业务指导,加强镇、街道级的监测统计工作。

                     

 佛山市三水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0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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